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无需在注册时一次性实际缴纳全部注册资本。然而,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实缴作出了一些新规定。
新注册公司
自2024年7月1日起新注册的公司,股东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完成所有认缴出资的实缴。实缴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将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并备注为“投资款”。
老注册公司
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5年+3年”缓冲期。需在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的过渡期内,修改公司章程,将出资期限调整为5年内,并在过渡期内办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即最晚出资时间不超过2032年6月30日。不过,2027年7月1日起,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5年的,可以不调整出资期限。
法律责任
若股东未按期实缴出资,可能面临5万至20万的罚款。对于注册资本超出股东出资能力的,可提前办理减资,但需遵循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
2、公司应将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特定行业或类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有特别规定的,需从其规定。